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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师范大学关于“一院一策”的实施办法
2014-05-05 16:37   审核人:   (点击: )

为进一步增强学院工作的自主性,支持学院提升发展质量、凝练发展特色,推进学校“十二五”规划目标的顺利落实,学校决定实施“一院一策”项目。

一、总体思路

“一院一策”是立足学院发展现状,围绕学院发展规划,把最具前瞻性、最具发展特色、最有发展效益、最急需突破的工作作为抓手而设计的项目。实施“一院一策”是调动学院工作积极性,着力推进学院内涵发展的全新模式,是学校的强校战略之一。学校以项目化支持、项目化管理、项目化建设的方式予以推动。

“一院一策”的实施按照着眼长远、体现特色、突出重点、分批建设的思路进行。学校鼓励学院大胆创新,先行先试,积累经验。

二、实施原则

“一院一策”项目的实施要注重可行性、前瞻性、实效性、持续性和创新性,要重质量、显特色、看成效,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

1.立足实际,保证实效

“一院一策”项目要围绕学校和学院发展的总体目标,立足现有办学条件,充分研判学院发展实际后提出。设计的项目要对学院的发展和“十二五”规划的完成有大的推动作用;学校不支持脱离实际、贪大不实、可行性不强或效益不好的项目。

2.统筹部署,分头实施

“一院一策”项目由各学院设计提出,经学校遴选确定后,分头实施,独立完成。遴选确定项目时,学校将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和工作实际,统筹项目类别,兼顾建设效益,科学布局,分批推进。

3.注重特色,重点推动

“一院一策”项目的设计要突出特色,注重创新。避免将常规工作项目化。对于确定实施的项目,要详细规划设计,作为学院重点工作推进。

三、实施步骤

1. 项目的提出:各学院根据要求,设计提出1项“一院一策”项目建设方案;项目建设方案要呈送联系校领导审阅。

2.项目的遴选: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提出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效益评估和风险评估,提出遴选建议,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3.项目的实施: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四、内容要求

“一院一策”项目围绕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学科专业建设、教学改革、科研创新、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提出。

项目设计方案中应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名称;(2)立项依据(目的意义);(3)建设内容;(4)可行性论证;(5)建设进度和预期目标;(6)经费预算等其它必要阐述内容。

“一院一策”项目是为促进学院发展而设计的具体的重点工程,通过重点工程的推进,促进学院的发展。各学院在设计“一院一策”方案时,要避免“泛”和“散”,避免设计成大而全的学院发展规划。同时应避免与已有的学科建设、教学改革等项目重复。

五、保障措施

1.“一院一策”是推进学院发展的一个新举措。根据项目的设计内容,学校将予以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

2. 对于项目的管理,学校采取分阶段投入、分阶段评估的方式进行,每学期末要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于进展缓慢、达不到预期目标、经费使用混乱的项目,学校将予以撤销或终止建设。建设期结束,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3. 各学院院长为项目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的申报和完成情况将纳入学院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4. 本办法由发展规划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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