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省域教育综合改革的思考
张福昌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我国整体改革特别是社会事业改革的全局出发,对“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为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新方向、新路径。立足辽宁实际,全面深化省域教育综合改革,是学习贯彻《决定》精神的必然要求和重大任务。
一、深化省域教育综合改革,必须深刻认清形势、准确把握思路
一要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深刻认识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
我国的改革开放最早在教育领域起步。从1985年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和1993年发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要进行“教育体制改革”,到1999年公布的《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至十八大报告中首次提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直至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作为一项重要决定进行详细的阐释和部署,这种变化体现了经济社会对于教育的要求在不断变化,体现了教育为适应经济社会的要求而进行的不懈努力和改革的不断推进,也反映出教育改革的难度在逐步加深。只有紧密结合改革开放35年的实践,立足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才能准确把握中央《决定》的新要求,深刻领会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是应对国际竞争、抢占发展制高点的重要举措。当今世界,正在进入深度全球化和高度信息化时代,教育与科技日益成为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辽宁作为我国的经济大省,在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战略背景下,正不断地融入世界发展的大格局。服务国家战略,实现区域振兴,迫切要求立足更广阔的国际视野,统筹谋划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努力优化教育结构,提高教育质量,更好地适应国际竞争的新形势,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为提升区域综合实力和国家竞争力作出重大贡献。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是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支撑。辽宁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期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期,工业化、城镇化的任务繁重,资源与环境压力巨大。人力资源再生产是社会再生产最关键的环节,现代化必须先化人再化物。实现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着力培养创新人才,提高创新能力,努力将我省的人力资源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为切实把经济发展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的轨道上来提供强大的人才和技术支撑。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教育事关民生,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不仅决定着个人的命运、牵系着家庭的希望,而且也是保证社会稳定、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的重要因素。落实党中央把教育放在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之首的战略部署,积极回应社会期待,必须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解决好教育热点问题、难点问题、重点问题,使教育改革与人民群众良好生活的向往相呼应,更好地实现发展为民、发展利民、发展惠民。
二要立足改革的阶段性新特点,深刻认识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
现阶段教育主要矛盾与发展方式的变化,使深化教育综合改革面临艰巨的任务。经过改革开放35年的发展,全省“上学难”的问题已经得到根本缓解,但“上好学”的矛盾日益凸显,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的迫切需求与优质教育资源严重短缺的矛盾日益凸显。如何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教育发展方式由以规模扩张和空间拓展为特征的外延式发展,向以提高质量和优化结构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的转变,如何在规模适度扩大的同时努力拓展优质教育资源、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如何在提高教育质量的过程中合理配置资源、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如何在提高质量、促进公平过程中提高教育整体实力与影响力,这将是十分繁重的任务。
教育利益相关者增多与利益诉求的多元化,极大地增加了改革的复杂性。随着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张和教育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教育利益相关者增多,来自政府、社会、学校、用人单位以及教师、学生和家长等不同利益群体强烈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的愿望,以及其价值取向的多元化,使教育受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关注,面临前所未有的利益冲突。如何回应好社会各方期待,协调好各方利益,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成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能否成功的重要影响因素。
教育体系内部改革关联度增加,对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掌控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教育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面临着各种复杂的关系。一方面,对于某一层次或类型教育而言,单项的内部改革往往难于深化或实质性推进,迫切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改革;另一方面,对于不同层次、不同类型教育而言,一项教育政策或改革措施的出台,往往涉及到教育的各个层次、各个类别或不同范畴,如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需要幼儿园和小学教育的协同配套改革;“普通高中不分文理科”的改革,既需要基础教育领域课程改革、师资配备的统筹协调,也需要高考招生录取方式、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系统推进。
教育与经济社会联系更加紧密,使内外部协同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成为大势所趋。当今社会,教育外部制度、政策和舆论环境,已经成为影响和制约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教育政策的制定、教育改革措施的推行,已经远远超出了教育的范畴,迫切需要教育领域内部和教育领域外部统筹研究、协同改革。如我省“省部企共建行业划转院校新机制”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的推进,就需要统筹好中央与地方、政府与高校、高校与行业企业的关系,统筹好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统筹好各级各类教育发展以及高等教育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的关系,同时还要兼顾改革过程中全国的共性与辽宁的个性问题,只有如此,才能做到立足辽宁、面向东北、服务全国,使试点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示范区域。
三要立足省级教育的责任与使命,科学设计教育综合改革的整体思路与推进原则。
省级教育在我国教育体系中具有承上启下的地位和优势。辽宁是教育大省,面对国家对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整体战略部署,必须站在全局看教育,立足教育谋划全局。一方面要服务国家战略,承担教育大省的责任与使命;另一方面要服务地方战略,全面彰显教育的基本职能,以“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为社会提供多样化服务,更好满足人民需求”为目标,坚持将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综合改革的基本导向,将提高质量、促进公平作为教育综合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考试招生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作为教育综合改革的主要突破口和着力点,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优化各级各类教育资源配置、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以及转变政府职能四个大领域,科学谋划省域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基本思路,通过改革来推动发展、提高质量、促进公平、增强活力。
与此同时,在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落实好中央精神与切合地方实际的关系,发挥好政府统筹作用与调动基层创造性的关系,大胆创新与尊重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关系基础上,还要科学设计和确定好深化全省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推进原则:坚持承上启下、协同推进,既要落实好中央要求,又要协调好各市县做好整体推进工作。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既要考虑从学前教育到继续教育的各级各类教育,又要选择若干重点领域进行突破;坚持积极稳妥,边试边改,要在加强顶层设计、稳妥推进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试点先行,及时总结试点经验,适时扩大改革范围;坚持创新思路、注重实效,在认真总结凝练以往改革经验基础上,大胆创新、持续推进,不断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取得实效。
二、深化省域教育综合改革,必须重视整体谋划、分层分步推进
深化省域教育综合改革所面对的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利益诉求多元化,同样的问题在不同地区、不同发展阶段表现出极大的差异性,改革的敏感程度和复杂程度前所未有。必须在把握好中央《决定》总体要求的基础上,紧密结合辽宁实际,按照整体谋划、试点先行、重点突破、分层次推进的思路,从三个方面做好改革工作。
(一)深入研究若干重大问题,做好科学谋划和顶层设计
《决定》 明确了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目标和方向,但是还缺乏具体的路径规划。对于那些躲不开、绕不过而具体思路又不明晰的问题,必须加强科学谋划,做好顶层设计。在这个层面,需要重点关注以下问题:
一是推进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化,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师资均衡配置。师资均衡配置是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决定》明确提出“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这是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省在加强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实现义务教育学校硬件均衡配置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今后,要将工作重点转移到以校长和教师为核心的管理和教学资源配置的均衡上。全面推进校长教师交流,涉及到校长、教师、学校和学生等多方利益调整,需要地方政府的财力支持和相关部门的政策保障,在实施中必定面临许多复杂的问题,在推广中必然遇到各种阻力和困难。做好这项工作,我们还要深入研究校长教师交流的范围、对象、条件、周期与程序,完善部门间协调、配合的机制,整合教育系统内外部的推动力量,破解校长教师交流在人事关系、工资待遇、管理考核等方面的难题;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经费保障和激励机制,调动校长教师交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交流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分步实施,率先建立起县(区)域内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再逐步在市域、省域推广。
二是完善义务教育学区制,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公平。《决定》提出“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这是打破校际资源壁垒,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路径,是在更高水平上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我省的实践表明,学区的划分极具复杂性,已形成的自然学区间在人口构成、学校水平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城市扩张和改造形成的新聚集区又面临学校建设不配套等问题。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需要统筹考虑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新老城区布局变化、人口迁移、学校布局与现实差距等因素,本着城乡兼顾、以强带弱、公平合理的原则,认真研究学区划分的依据,明确学区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规范学区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及考核评估措施;要探索学区制管理与就近入学招生制度的关联性,先实现学区内小范围的基本均衡,再解决各学区之间的均衡,进而实现整个区域的优质均衡发展。
三是建立和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职业教育变革。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我国教育发展的战略选择,是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的根本要求。《决定》明确要求“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这一工作的高度重视。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不仅仅是教育内部的问题,也是一个涉及经济、社会多个方面、多个领域的全局性问题。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要从制度安排、资源配置、培养模式、运行机制等多个层面对体系的构建与完善进行进一步的规划,用系统培养和多样化模式的理念来审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统筹谋划并设计出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要在分类指导的原则下,确定体系建设的任务、重点、模式,鼓励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先行先试、改革创新,逐步发掘和总结好的经验,深入推进我省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四是推进本科高校、高职院校和成人高校学分转换,拓宽学习通道。《决定》提出“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拓宽终身学习通道”,这是打破唯学历论、彻底转变人才评价方式的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将对现行教育体系和培养模式产生重大影响。 推行学分转换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既要打破传统的观念层面的束缚,还需彻底消除教育等级化管理所造成的各类学校间的等级差距,涉及到招生考试制度、学校教育制度、专业管理、课程标准、教学与学习成果评价、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一系列问题,同时也要影响到人事制度、劳动准入制度改革等多个方面。需要紧密结合国家的部署,积极探索设计实现学分转换的基本路径,构建全新的评价体系,建立基本的制度保障,为学分转换的实现提供基本的物质与政策制度环境,有效促进基本建成终身教育体系目标的实现。
五是应对新型城镇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科学谋划教育布局与发展方式。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和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既给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带来新的机遇,又对城乡教育布局、结构和发展方式提出了新要求和新挑战。必须充分认识到这些影响因素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认真研究适龄人口增长和人口迁移的发展趋势,对城乡幼儿园、中小学校规模和布局做好预测和超前规划,努力满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需求,逐步实现城镇教育服务对常住人口全覆盖,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时,面对我省年均将有近百万人口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转移的形势,要深入研究职业教育布局结构、专业结构和发展模式调整的应对措施,加强对农民市民素质的培养,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六是积极开展混合所有制办学探索,鼓励多元主体多种形式办学。《决定》指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这些精神对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探索推进国有资产、集体资产、非公有资产等相互融合的公民混合办学体制改革的可行性和实现路径。诸如:建立混合所有制学校法人资产结构和混合所有制学校的实现形式,开放教育投资、生产、供给领域,吸引民间资本进入教育事业领域,形成不同投资主体、举办主体公平有序竞争的环境;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股份等多种方式办学,努力建设一批多元办学、特色鲜明、优质高效,为社会提供多样化、供选择的教育产品;在明晰产权,建立科学监督体系和合理退出机制的前提下,对部分学校施行委托管理或委托办学。
七是积极推进教育对外开放,提高教育国际化水平。《决定》要求“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 教育对外开放是改革开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教育质量、建设教育强省的必由之路。大力提高辽宁教育国际化水平,必须积极寻求发展思路上的突破,在更广阔的视野上、更高层次上进行谋划和设计。诸如:在高等教育领域,以推动辽宁快速融入世界产业分工协作体系并形成优势为出发点,确定对外合作与交流的优先领域和有效方式;配合我省经济转型和产业需求,以高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平台为依托,广泛吸纳海外优秀顶尖的科技、教学、管理人才;结合省内高校的不同定位,从集聚国际优质资源的角度,有选择地开展与国外一流院校的合作办学,着力打造区域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和学术高地;以打造富有吸引力的留学生教育基地为目标,大力发展留学生教育,加快形成区域性国际高等教育交流中心和留学中心;以高等教育国际交流活动为先导,利用辽宁的地缘优势,设立多种文化交流和教育合作的机制,努力建设国家文化软实力输出中心。在职业教育领域,要积极探索引进国际公认的职业资格认证和优质职业教育教学资源;鼓励引入或合作开发专业课程;准许境外职业教育机构在辽宁办学,独立设置办学机构。 在学前教育领域,要积极研究放开外资进入的限制,促进学前教育投资体制的多元化和办园形式的多样化。
八是加强省级政府统筹,合理划分市、县两级政府权责。《决定》明确提出要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这是为充分发挥省级政府在就近管理、财力统筹和行政调控能力等方面优势而做出的重要决策。加强省级统筹对地方政府推动教育科学发展能力是重大考验。需要认真研究落实省级统筹权的方式与保障问题,切实履行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的职责,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积极探索建立权责分明的运行机制,优化各部门职能分工,构建教育改革协同推进机制和跨地区教育协作机制;按照各类教育的属性和服务对象,合理划分市、县两级政府权责,完善各级财政分担机制,加强对市、县和高校的绩效考核和督导;加强宏观管理能力建设,提高依法治教水平,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二)认真做好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相关改革
按照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要求,我省承担并启动了建立省部企共建行业划转院校新机制、省级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及沈阳市探索装备制造业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大连市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大连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连市中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本溪市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改革、盘锦市推进素质教育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等8个国家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同时,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也确定并推进了探索幼儿园连锁经营办园模式、推进学前教育体制改革、加强城镇居民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推进农村初中学校进县城办学、促进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均等化、实施普通高中市域内跨县区招生、创建优质普通高中集团化和特色普通高中、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推进职业院校转制、组建职教集团、深化卓越工程师教育改革、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等12个试点项目。这些试点项目与《决定》关于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一致的,也为《决定》的贯彻落实奠定了良好的前期基础。我们要继续坚持边试边改的原则,积极通过试点探索教育改革的新路径,努力破除教育发展的制度性障碍;要对照《决定》精神,对试点项目的内涵和外延做必要的调整;要加强对试点项目的统筹和指导,拓展试点范围,加大创新力度,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在全省推广,促进我省教育向更高阶段发展。
(三)积极总结经验,持续深化若干领域改革
一是坚持以立德树人为导向,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决定》再次强调“坚持立德树人”,并要求 “完善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改进美育教学”,这是对“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理念的进一步强化和具体化。多年来,我省坚持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大力开展“快乐体育”活动和“阳光体育”运动,加强美育教学,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今后,要继续坚持以立德树人为基本导向,积极组织制定各教育阶段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建立“三爱”活动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的具体方案,从教育制度和教学环节入手,把“三爱”教育贯穿于学科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之中,并与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密切结合,与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相互融通,更有实效地帮助青少年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要在课程和教学层面更加重视体育和美育,提高学校体育课和课外锻炼质量,改进美育教学的方式方法,将学校美育工作同校园文化、社区文化建设相衔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
二是推动教育信息化发展体制机制创新,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决定》提出“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这是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最高效、最便捷的途径和手段。近年来,我省组织实施了“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和“校校通”、“班班通”工程,开展了数字化校园建设,在教育信息化硬件建设上取得突破性进展。今后,要把工作重点放在信息化软件建设上,抓紧制定整合优质数字化教育资源、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有效机制的工作方案,推动教育信息化发展体制机制创新;探索通过“政府支持和评估准入、企业参与竞争和建设、学校自主选择和使用”的机制来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大力推进三网融合,加快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加强优质数字化教育资源库建设,采取购买和自主开发相结合方式,不断丰富资源门类和内容,确保优质教育资源快速向农村和边远地区覆盖。着力提高教师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力,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三是推进高中、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决定》提出要“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这是确立学生本位,科学多元评价学生,转变应试教育模式,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弊端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省积极开展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初、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建立了评价工作组织机构,制定了评价实施细则,规范了评价操作过程,有效推动了素质教育深入开展。下一步,要进一步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提升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并积极构建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同时,要以市为主,认真研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具体时间、内容与方式方法,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借鉴兄弟省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减少统考科目、不分文理、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等具体办法。
四是实施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和注册入学制度,为学生提供职业教育多样化入学形式。从 2012 年起,我省本着边规划边建设、边实验边总结、边探索边完善的原则,积极组织实施中职毕业生和高职毕业生直通本科院校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关经验得到了教育部的认可。下一步,要进一步完善“中职对口升学”、“专科升本科” 等职业院校分类招考办法, 全面推行多样化的高等职业院校招考形式;积极探索以部分高考科目成绩为基础,加试部分技能内容,即“技能+知识”考核方式;逐步扩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规模和范围;推行对口单招,逐步扩大面向中职毕业生的对口单招规模和范围,逐年稳步增加全省本科院校面向应届中职毕业生的招生计划;根据专业特点与人才培养实际需求,确定实施“五年一贯制招生”的专业与范围;对于社会确有需求而招生困难的专业,可实行按综合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招生。
五是改进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和高校教学评估方式,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决定》提出要“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促进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健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改进高校教学评估方式,是实现这一任务的重要保证。近年来,我省出台了《“十二五”期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改革与质量提高工程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持续开展了“辽宁省高等教育质量年”活动,通过省级示范性专业评选、首创省级普通高校本科教学网、率先公布省属本科院校教学质量年度报告等措施,在建立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下一步,要在合理界定政府、高校和社会的责任基础上,着力破除质量观念片面化、监控主体单一化、评价标准一致化的问题。要适应政府转变职能、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大形势,明确政府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中的指导作用,着力建立针对不同层次、类型高校的多元化质量评估标准,推动按学校类型和学科评定教学质量;积极发挥行业和社会中介机构作用,注重以社会评价为导向衡量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探索委托行业协会或其他社会中介机构开展教学评估和人才培养质量评估的制度;加强高等学校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建立以学生为本的质量保障和评价体系,将毕业生就业状况、学生满意度、创新能力、学生评价作为衡量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
六是完善激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优化大学生自主创业环境。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培养创业创新型人才,是当今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命题,是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和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有效路径。我省自启动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来,制订实施了《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措施,初步形成了大学生创业教育体系。下一步,要努力争取在完善激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优化大学生自主创业环境方面取得新进展。诸如:积极推动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降低注册门槛,降低贷款门槛,完善税费减免优惠政策;探索制定和完善相应的资金扶持政策,支持和帮助大学生解决其创业资金“瓶颈”制约问题;建立健全自主创业政策的执行保障机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督查检查,保证相关政策落到实处;加强培训指导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大学生自主创业孵化基地,建立健全自主创业孵化服务体系机制等。
三、深化省域教育综合改革,必须凝聚智慧、激活力量
深化省域教育综合改革是一项极为复杂、极为艰巨的任务。只有充分凝聚共识、构筑合力、加强引导、完善机制、多措并举,才能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和取得预期效果。
一要在观念层面着力凝聚改革共识。在全社会范围内凝聚改革共识,是改革成功进行的前提。只有形成充分的共识,才能坚定改革的信心,找准改革的方向,汇聚改革的力量,保证改革取得预期成效。必须充分认识到深化省域教育综合改革注定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是对改革者智慧与意志的严峻考验,要从顶层设计、制度改造、利益调整、效果评价等多方位统筹考虑,要对改革道路的曲折甚至可能出现的反复有足够的心理准备。既不能等、不能靠,也不能指望一蹴而就。在确定改革总体目标和具体方案后,就要坚韧不拔地真抓实干,不断探索、总结、反思、调整,直至改革的预期目标彻底实现。
在凝聚共识方面,要特别重视正确处理《决定》与教育规划纲要的关系,亦即处理好改革的继承性与创新性的关系。纲要和《决定》内容指向和侧重点不同,但在根本目标上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纲要是对未来10年教育发展的全面谋划,涉及到教育事业发展的各个领域,为教育改革提供引导性、指导性的战略方向。而《决定》以改革为动力来推进发展、提高质量、促进公平、增强活力,旨在解决事业发展中最深层次、最核心的改革难题,是对纲要中关于改革问题的再设计、再凝练、再细化必须克服以改革代发展或重发展轻改革的片面认识,在贯彻实施纲要过程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通过深化改革破解束缚教育事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进而实现教育事业发展的战略目标。
二要在组织层面着力构筑改革合力。教育综合改革的系统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其必须在多方协作中完成。一方面,要加强省级政府统筹,实现教育部门与发展改革、财政、人社、科技等多部门协同行动,为深化改革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与保障。另一方面,要实现加强省级政府统筹和简政放权的相辅相成,激发地方和学校探索创新的积极性,构建省、市、县、校四级主体共同推进改革的合力。省级政府要在推进教育现代化、协调各级各类教育发展、保障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协调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教育经费投入方面加大统筹,用好在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教师队伍建设、教育对外交流合作、教育经费使用等方面的统筹权,制定综合改革方案,落实国家层面重大教育改革任务,以转变方式服务统筹,以监督评价促进统筹。各市、县级政府要结合地方实际,认真履行好在普及发展学前教育、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高中教育特色发展、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等改革责任,因地制宜地发展好当地教育。各级学校要在完善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现代学校制度等方面,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教育综合改革提供更丰富、更典型、更鲜活的实践案例。从而形成既有全省布局,又各具地方特色,上下联动、分层管理、权责明确、共筑合力的改革局面。
三要在环境层面着力加强舆论引导。 目前,教育综合改革进入了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诸如“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热点难点问题,社会关注度高,敏感性强。在这种背景下,加强舆论引导就显得尤为必要。要通过学习宣传,把广大干部师生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决定》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要加强对社会认识的正确引导,不仅要让公众认识到教育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还要使其了解教育改革面对的困难与挑战,增强公众对教育改革的信心,获得公众对于推进教育改革的理解和支持。此外,按照中央的要求,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举措出台必须充分考虑社情民意,因此还要积极引导公众对如何有效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展开实事求是、心平气和的讨论与交流,在碰撞中聆听、推敲、修正各方观点,充分听取意见,凝聚改革智慧。
四要在运行层面着力完善推进机制。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保证改革的顺利推进,需要建立权责分明、科学有效的推进机制。要建立政策协调机制,有效解决不同部门之间的职能交叉问题,制定科学的综合改革方案,做好省级层面的顶层设计。要建立改革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地方改革积极性,发挥基层的创造性,对于改革成效显著的市县及学校,在资源配置、权力下放等方面,给予更多倾斜支持。要完善民主决策机制,重大决策出台前必须经过广泛调研、专家咨询程序,特别要重视政策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从制度层面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要完善监督考核机制,明确职责,对于改革举措以及运行的项目加强检查和定期评估,注重绩效考核以及社会评价,对于出现的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及动态调整,避免产生大的偏差。
(来源:《现代教育管理》2014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