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管理服务部门:
我校2017年管理服务部门年度考核工作依照《山西师范大学目标责任制管理办法》(晋师党字[2017]32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现将考核日程安排如下:
1.各管理服务部门根据本单位年初签订的《2017年工作目标任务书》,从共性工作(包括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日常管理)和业务工作(包括重点工作、常规工作和其它工作)两方面,对本部门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系统的梳理并撰写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于元月5日18时前报送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办公室(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报送要求:打印一份A4纸质版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请发至fzghc2014@126.com)
2.元月5日-6日,整理各管理服务部门年度工作总结,送交学校领导和相关人员阅。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办公室组织校领导对管理服务部门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3.和处级干部考核时间相一致,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组织各学院(所)领导班子成员和教授对各管理服务部门的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评价。
4.元月8日,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和纪检委在各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中随机抽取7人(书记3人院长4人)组成管理服务部门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组,并召开考核组成员会议,学习工作规程。
5.元月9日-10日,考核组到各单位实地考察,考察时各单位要做简要汇报和介绍,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考核组到各单位实地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元月10日—11日,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会同纪委计算考核成绩。
7.元
月11
日
后,考核结果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和党委常委会议研究。之后将校长办公会议和党委常委会议通过的考核结果通过校园网予以公示。
注:时间进程如有调整,以临时通知为准。
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办公室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