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教育督导法治建设,现向相关单位征求山西省教育督导条例(草案)意见。请党办、校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学生工作部(处)、团委、教务处、研究生院、人事处、计财处、社法学院以上单位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21年11月18日下午5点前将意见反馈至发展规划处518室(南区办公楼南楼),电子版发送至fzghc2014@126.com,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余成苗,0351—2051512,18434059885
发展规划处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