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研究生院、人事处、人才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根据《山西师范大学“十四五”发展规划》(晋师党字〔2022〕50号)有关规定,在前期与各相关部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学校“十四五”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十四五”发展指标进行了年度分解。(见附件)请各相关部门切实加强组织统筹,下狠劲,出实招,确保年度任务圆满完成。完成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管理范围,我办将于2023年年中组织中期考核。
执行情况请及时与我办联系,0351-2051512,薛洁、余成苗。
附:“十四五”发展规划发展指标(分年度)
学校“十四五”规划实施领导小组
办公室(发展规划处代章)
2022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