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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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2022-09-30 15:41   审核人:   (点击: )

全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36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函〔202216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22年我校教育事业综合统计工作,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持续贯彻落实《教育统计管理规定》《山西省教育事业统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以及《山西师范大学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完成好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保障。

   二、夯实数据,规范统计台账

   高等教育综合统计调查表统计范围广,涉及部门多,工作量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安排专人按照分工认真、及时、准确填报报表中各项数据。各部门统计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密切配合学校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健全统计资料保存、建立上报数据统计台账,做到帐物相符,确保数出有源、数出有据、真实精确。各部门上报的所有数据均要提交与其对应的详实的统计台账,以便随后上级部门进行数据核查。学校电子数据和纸质统计调查表应永久保存,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应至少保存5年。

   三、填报要求及报送时间

   请各相关单位统计人员根据填报部门分工及支撑材料清单》(见附件1),仔细阅读《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指标解释)》(见附件2)中与本单位相关的填表说明,填报《山西师范大学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见附件3)。报表完成后务必按照填表说明认真校验表间逻辑关系,确保准确。因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务必于10月17日前将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报表相关佐证材料报送发展规划处(行政南楼504电子版发fzghc2014@126.com

    联系人:薛洁

    联系电话:2051512、13935718274

附件

1.填报部门分工及支撑材料清单

2.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指标解释)

3.山西师范大学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

 

                                 发展规划处

                             2022年9月30日

 

 

附件【附件1:填报部门分工及支撑材料清单.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基表_山西师范大学(大学)_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空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22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指标解释).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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