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2015年工作目标责任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各独立研究所、机关各部门、各教学辅助单位:
我校决定从2015年起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请各单位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本单位2015年度的工作目标责任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任务书制定依据
1.教育部2015年工作要点
2.山西省教育厅2015年工作要点
3.山西师范大学“十二五”发展规划
4.山西师范大学2015年工作要点
5.2015年本单位(部门)工作计划
6.山西师范大学学院年度工作考核办法、管理服务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办法
7.山西省本科高等院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
8.上级相关业务部门要求
9.各学院“一院一策”实施方案
二、任务书制定程序
1.各相关职能部门对本年度的相关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并与各学院、独立研究所充分沟通协调,各学院(所)在认领任务的基础上拟定本单位2015年工作目标责任书,报分管(联系)校领导签字同意后,于3月23日12:00前将纸质稿(加盖公章)和电子稿报发展规划处。
2.各管理服务部门根据任务书制定依据制定2015年工作目标责任书,报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后,于3月23日12:00前将纸质稿(加盖公章)和电子稿报发展规划处。
3.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各单位工作目标责任书。
4.根据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的审定意见修改任务书,形成2015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终稿。
5.各单位与学校签订2015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
三、任务书制定要求
1.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认真学习和领会学校2015年度工作要点的基础上对相关任务指标进行科学、合理的分解,既要对各学院(所)任务书的制定提出指导性意见,又要下达指令性计划,确保学校各项工作任务指标的顺利完成。
2.各管理服务部门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紧扣主线,突出重点,凸显特色亮点,体现创新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认真制定好2015年工作目标。
联系人:郭李鹏
联系电话:2051757 13994751586
电子邮箱:fzghc2014@126.com
附1:各学院(所)工作目标责任书(样式)
附2: 各管理服务部门工作目标责任书(样式)
附3:山西师范大学2015年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发展规划处
2015年3月18日